丈夫借钱买豪车,“陌生女子”成车主(2)
时间:2019-02-18 09:41:57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点击:
本文摘要:受张燕委托,正搜集证据准备打官司的湖南长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鑫介绍了更多情况。 原来,在拿到女车主的资料信息后,联想到丈夫多次借车,张燕觉得陈妮与刘勇的关系有蹊跷。之后,她偷偷在刘勇手机中输入陈妮的手机

受张燕委托,正搜集证据准备打官司的湖南长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鑫介绍了更多情况。

原来,在拿到女车主的资料信息后,联想到丈夫多次“借车”,张燕觉得陈妮与刘勇的关系有蹊跷。之后,她偷偷在刘勇手机中输入陈妮的手机号,最终找到一个备注名为“陈总”的联系人。很快,她又通过丈夫微信,发现刘勇和“陈总”曾互发多条暧昧信息,甚至还相约在长沙某酒店会面。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的确查到了刘勇在相约的时间和酒店,用身份证开房的记录,但因酒店的视频监控设备出现故障,目前无法证实刘勇开房与陈妮有关。”

据孙鑫所述,之后,张燕和儿子多次找陈妮讨要二手车,双方还因此闹到了派出所,但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最终,张燕只得找到孙鑫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诉讼,要求确认丈夫拿22.6万元给陈妮买车的行为无效,并判决将车辆过户到她名下。

“根据搜集的证据显示,2018年6月25日,陈妮通过刷银行卡向长沙嘉源二手车有限公司支付了6000元定金及手续费。6月29日,也就是刘勇从其儿子那借钱的第二天,刘勇与陈妮一同到二手车公司购车。而按照张燕的说法,购车当天,虽然是陈妮与二手车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但剩下的22万元尾款却是刘勇以现金支付的方式结清。”孙鑫透露,付款后,陈妮与长沙嘉源二手车有限公司员工一起到长沙市车管所,将涉案车辆过户登记到她名下。“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这辆车有可能拿不回来。”

不过,张燕觉得,购车合同虽然是陈妮签的,刘勇为其结清的钱款却并非丈夫一人所有,通过法律维权或许还有希望。“实际上,刘勇从儿子那借来的22.6万元应是夫妻共同的债务,自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丈夫花钱买车赠与陈妮的行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如果起诉,这种行为应该会被认定无效。”

由此,张燕决定将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拿回这辆二手豪车。

车主回应:购车款系自费,也未“偷腥”

事情真是这样吗?对此,陈妮给出了不同的说法。

2月12日下午,陈妮在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她和刘勇相识多年,因关系熟络,两人常在微信聊天时开玩笑,但并未“偷腥”。至于相约在酒店见面,她解释称:“那是几个朋友打算在酒店开房凑牌局,而且那天我有事,待了没多久就走了。”

陈妮透露,奔驰车是她为了出行方便买的,因为手头紧才选择二手车。“所有的钱都是我自己出的,只因为买车当天从银行取了很多现金,担心不安全,才把常联系的刘勇叫上一起去。事实上,买车前我还找朋友借了7万元。”

不过,当记者要求求证相关借条,以及她向朋友借款的对话信息、转账收款记录或购车当天去银行取钱的凭条时,陈妮以“怀疑记者真实身份”为由拒绝提供,随后又以“上班繁忙”为由挂断了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时,已被呼叫转移。

截止2月13日上午发稿时,记者拨打陈妮的电话未再被接听。

(文中除孙鑫外,均系化名)

【律师说法】

购车合同留“她”名,豪车难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