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去世2年,单亲妈妈却得公公2套房继承权,背后的故事有点感人(2)
时间:2019-02-22 15:21:27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点击:
本文摘要:大李听了公证员的讲解,想想弟弟死得早,眼睛有点湿润。弟媳与弟弟离婚后,和自己联系虽然少,但一直来,对自己都相当尊重。现在,弟媳没有再嫁,独自带着女儿,生活艰难,如果有这些财产,生活能改善很多。于是,

大李听了公证员的讲解,想想弟弟死得早,眼睛有点湿润。弟媳与弟弟离婚后,和自己联系虽然少,但一直来,对自己都相当尊重。现在,弟媳没有再嫁,独自带着女儿,生活艰难,如果有这些财产,生活能改善很多。于是,拨通了王莉的电话,约了王莉一起来公证处办理公证。

单亲妈妈母女继承到400多万房产 

近日,大李与王莉相约到鄞源公证处办理了老李遗产的继承公证,王莉女儿的继承由王莉法定代理。 

这两套房子,一套85平,一套110平,市场价估计有400多万。 

王莉百感交集,对大伯的明事理相当感激,也感谢公证员的公证。她说,有了这两套房子,她也有能力更好地培养女儿。这,对亡故的公公也是一种安慰。 

公证员指出:因为婚姻成立构成的亲属关系是姻亲关系。一般而言,随着离婚意味着姻亲关系的解除,往往意味着关系的疏离。比如,这个案例中大李与王莉,在王莉和小李离婚后,大李和王莉的关系就疏远了。但是,关系的疏离,并不意味着法律关系就撇清了。 

王莉之所以能对公公的遗产有转继承权,关键是公公死亡时,王莉与小李还在婚姻存续期,公公的财产没有分割,然后小李死亡等。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因继承和赠与的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中,又对这份遗产的处置没有约定。 

公证员说:假设其他情况都一样,小李没有死亡,那小李继承的两套房产,也属于小李和王莉的夫妻共同财产。假设王莉在老李死亡前离婚,又或者王莉与小李是在老李死亡后结婚再离婚,又或者老李生前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等等,法律上的结果都是不一样的。 

公证员说,难能可贵的是,大李讲法理,通情理,也让这件案子处置起来,顺利很多。